。# 上海红酒仓储合同模板(无表格版)
上海红酒仓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上海市XX区
签订时间:___年月___日
甲方(存货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仓储方)
名称:上海多隆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上海市XX区XX路XX号(红酒专用仓库)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红酒经营者,需委托乙方存储红酒;乙方为专业物流企业,具备红酒仓储所需的温度、湿度控制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仓储货物概况
1.1 货物名称:甲方所有的红酒(包括但不限于干红葡萄酒、干白葡萄酒、起泡酒、甜酒等),具体以每次入库的《货物入库清单》为准。
1.2 货物规格:甲方应提供货物的产地(如法国波尔多、澳大利亚奔富等)、品种(如赤霞珠、霞多丽等)、年份、酒精度、保质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等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1.3 货物数量:以乙方验收合格的实际入库数量为准(单位:箱/瓶/吨)。
第二条 仓储地点与期限
2.1 仓储地点:乙方位于上海市XX区XX路XX号的红酒专用仓库(该仓库已通过食品仓储资质认证,具备恒温、恒湿、通风、避光等条件)。
2.2 仓储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月日起至年月___日止。期限届满前30日,若甲方需继续存储,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未通知,乙方有权在期满后10日内清理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仓储条件要求
3.1 温度控制:仓库温度保持在12-18℃(±1℃),乙方应每日记录温度(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年),若温度超出范围,应立即采取降温/升温措施(如开启空调、通风设备),并书面通知甲方。
3.2 湿度控制:仓库湿度保持在60%-70%(±5%),乙方应定期检查湿度,若湿度异常,应通过除湿机或加湿器调整。
3.3 其他要求:仓库应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地面干燥无积水;货物应堆放在托盘上(离地面≥10cm),避免直接接触墙面;不同品种、年份的红酒应分区存储(如按产地、品种划分库区)。
第四条 入库与出库流程
4.1 入库流程
(1)通知: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通知乙方入库时间、货物数量、规格、产地、保质期等信息。
(2)验收:乙方应安排具备红酒仓储经验的工作人员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货物数量与通知是否一致;
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泄漏、变形);
保质期是否符合要求(剩余保质期≥6个月);
标签是否清晰(标注名称、产地、年份、酒精度等)。
(3)确认: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货物入库清单》(注明入库时间、货物信息、仓储位置),双方签字确认;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需在24小时内处理(如更换货物、修改信息),逾期不处理的,乙方有权拒绝入库,由此产生的运费、仓储费由甲方承担。
4.2 出库流程
(1)提货通知:甲方应出具《提货单》(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提货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仓储位置等信息。
(2)核对与发货:乙方核对《提货单》与库存信息(《货物入库清单》《库存台账》),确认无误后,要求提货人出示身份证(核对身份),并在《货物出库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发货后24小时内将《货物出库清单》发送给甲方(电子邮件/传真)。
(3)变更处理:若甲方需变更提货信息(如提货人、数量),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仓储费用与支付
5.1 费用标准:仓储费用按每吨每月___元(或每箱每月___元)计算,具体以双方确认的《仓储费用结算单》为准。若货物数量发生变化,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仓储费用结算单》(注明上月货物数量、费用标准、总费用),甲方需在3日内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可。
5.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月费用(乙方账户:户名“上海多隆物流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
5.3 发票开具:乙方收到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仓储服务”,抬头为甲方名称)。
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检查权:有权随时检查货物存储情况(如温度、湿度、包装),乙方应配合(提供温度记录、陪同检查)。
(2)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知货物异常情况(如过期、损坏、泄漏),乙方需在发现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
(3)支付义务:按时支付仓储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的0.5%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仓库空置损失(相当于1个月仓储费)。
(4)信息真实义务:提供的货物信息(名称、规格、保质期等)应真实准确,若因信息不实导致货物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收费权:有权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逾期支付,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停止前书面通知)。
(2)保管义务:妥善保管货物,采取防火、防盗、防潮措施;若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货物损坏、丢失(如包装破损、漏液、被盗),应按甲方提供的货物含税采购价赔偿(若无法提供采购价,按市场价赔偿)。
(3)通知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异常情况(如过期、温度超标),若未通知导致损失扩大,乙方应承担扩大的损失。
(4)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的货物信息(如数量、品种、客户信息),若泄露导致甲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应按未支付金额的0.5%每日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仓库空置损失(1个月仓储费)。
7.2 乙方保管不善导致货物损坏、丢失的,应按甲方提供的货物含税采购价赔偿;若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货物异常导致损失扩大,乙方应承担扩大的损失。
7.3 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导致货物损坏或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4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向对方支付1个月仓储费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应补足差额。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定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政府征收、罢工等)。
8.2 处理方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0日内提供证明(如政府公告、新闻报道)。不可抗力期间,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若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日,双方有权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所在地:上海市XX区)。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年月___日止。
10.2 本合同的变更、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附件:《货物入库清单》《货物出库清单》《仓储条件确认书》《仓储费用结算单》(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中的“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月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上海多隆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上海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月___日
备注:本模板根据红酒仓储的特殊性(恒温、恒湿、保质期)设计,涵盖了入库验收、出库流程、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符合《民法典》关于仓储合同的规定。使用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数值(如仓储费用、温度范围),并确保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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