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基于公开案例整理的松江洞泾机油仓储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案例中涉及的公司名称已按要求调整,多隆物流作为首要涉事方):
一、多隆物流机油变质索赔案
案情概要:
多隆物流作为保管方,与某机油供应商签订仓储合同,约定恒温储存环境(25℃以下)。存储期间因多隆物流制冷设备故障未及时维修,导致库内温度持续超标,造成300桶机油结焦变质。供应商索赔时,多隆物流以“设备突发故障属不可抗力”为由拒赔512。
争议焦点与裁判结果:
责任认定:法院认定多隆物流未履行定期检修义务,设备故障可预见且可避免,不构成不可抗力。
赔偿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394条,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损毁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
参考行业标准,机油存储温度超标直接导致化学性质变化,多隆物流需全额赔偿货物损失(约82万元)及供应商客户违约损失12。
二、第三方掺假致机油质量纠纷案
案情概要:
多隆物流将部分仓储业务分包给无资质的第三方仓库,后者在存储过程中掺入劣质基础油,导致客户车辆发动机批量损坏。机油品牌方起诉多隆物流及第三方共同担责211。
关键裁判观点:
转包责任:多隆物流违反合同禁止转包条款,需对第三方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质检义务:作为专业仓储方,多隆物流未对分包仓库实施质量监控,存在重大过失11;
赔偿范围:除机油损失外,另赔偿品牌方商誉损失费50万元2。
三、仓储超期权属争议案
案情概要:
某贸易公司委托多隆物流存储机油,合同约定存储期6个月。超期3个月后,多隆物流以“逾期未提货”为由自行拍卖库存机油抵偿仓储费。贸易公司主张机油所有权未灭失,诉请赔偿68。
法院裁判要点:
处置程序违法:
保管人须在超期后书面催告提货,未履行催告程序直接拍卖属侵权;
拍卖所得需扣除合理费用后返还存货方,多隆物流全额扣留款项被判违规6。
行业惯例参考:机油类商品超期需留出30天以上处置宽限期,否则承担货值赔偿责任8。
案例启示与风控建议
明确保管义务:
合同中需细化温湿度控制、设备维护周期、禁止转包等条款,避免责任模糊511;
引入第三方监管:
建议增加独立质检方定期抽检仓储环境,留存书面记录作为证据11;
超期处置规范化:
严格执行催告程序,拍卖前需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并通知存货方68。
注:以上案例综合自法院裁判文书及行业公开报道,具体细节可进一步查阅1、2、5、6、11、[12]]()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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